本报讯 (记者郜蓉)11月22日晚,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消息,23日至26日,我省会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,要求太原、忻州、阳泉、晋中、临汾、晋城、长治、运城等市积极应对,提前采取减排措施,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。
据了解,11月23日至26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,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函,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。
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环境监测总站会商分析,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,叠加冬季供暖等污染排放等因素,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中,我省受影响范围包括太原、忻州、阳泉、晋中、临汾、晋城、长治、运城等城市,其中25日至26日污染程度最重, PM2.5 峰值浓度可能达到200微克/立方米以上。27日,受冷空气影响,污染逐步缓解。
为此,我省要求,各市根据空气质量具体预测预报情况,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预警,提前采取减排措施,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。同时,要组织力量强化监督检查,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。